框架协议采购作为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如何用好,是征集人需要认真调研、思考的问题。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浙江、江苏、安徽、山西、江西、贵州等省已经完成了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还有一些省份正在调研采购需求,发布征集意见公告,公开征求汽车厂商和采购人的意见。记者通过与10余家汽车厂商沟通交流,听取了他们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意见和建议,供征集人参考。
低配车价格PK高配车价格,好产品无法入围
已经施行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省份发现,采购包设置已经很细化了,对一些需求量大的车型,以1万元为区间设置一个采购包,尽最大可能满足全省采购人对公务用车的需求。然而征集结束后,发现有些采购包入围的车型并不是这个价格区间的市场主流车型,不符合使用单位的采购需求。为什么呢?
“比如最高限制单价14万元的采购包,甲供应商拿官方指导价15万元的车型来响应,乙供应商拿官方指导价13.8万元的车型来响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每个供应商填报的是给出优惠后的响应报价,甲供应商的报价是13.88万元,乙供应商的报价是13万元。结果,甲供应商被淘汰,乙供应商入围。”吉利汽车大客户负责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供应商采用“田忌赛马”战略,拿低配车型去投高价位的采购包,用低配车型的价格跟高配车型的价格进行竞争,肯定是低配车型胜出。
长安汽车大客户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中也意识到了此问题,“如此这般,有些采购包入围的车型并不是这个价格区间的市场主流车型,也不可能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以后各个汽车厂家都按照这种策略进行响应报价,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来说都不公平。”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科项目经办人也认为,框架协议采购每个采购包技术参数的设置也要仔细考量,否则会变成单纯比价格,但把每个采购包的技术参数设置好并不容易。
采购包划分各地不一,缺乏统一采购需求标准
“我们发现各地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采购包划分,不仅采购包数量不一样,而且划分采购包的标准也不一样,导致我们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针对同一款车型,给A地的报价和B地的报价只能不一样,因为同一款车型在不同的省份所处的采购包不一样。”上汽乘用车大客户项目负责人对此很苦恼,有的划分了40多个采购包,有的划分了60多个采购包,希望全国能有一个统一的采购需求标准。
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客户运营部部长李永峰对此表示,同样的响应条件和报价策略,同样的车型,在有些地方就入围了,有些地方就被淘汰了。对于框架协议采购我们也正在摸索中。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110号令)中提到了要“推动采购需求标准的制订”,逐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客观、细化、可评判、可验证。据记者了解,财政部结合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要求,要求各地开展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订工作。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客车(均含新能源车)的采购需求标准正在制订中,希望牵头制作采购需求标准的单位能把采购包的划分制订出一个统一的标准。